网售食品重磅新规来了!主播、网红不得暗示疾病预防功能
2月27日消息,据“市说新语”公众号消息,日前,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,重点介绍《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和《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两则新规。
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司长刘松涛在会上表示,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销售秩序,有力打击虚假宣传行为,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,市场监管总局将于今年3月开始,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,网络食品、保健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。
本次行动将重点严厉打击三类违法违规行为:
一是严厉打击各类虚假宣传行为
不管是卖家、主播还是网红,都不能随便给食品“加戏”,严禁明示或者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;严禁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;严禁对食品产地、成分、功能、适用人群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。
发现虚假宣传行为的,一律从快查处;情节严重的,一律关闭账号,吊销许可证照。
二是严厉打击违法广告行为
食品广告要传播正确的消费信息和科学的健康知识,不能为追求流量误导消费者,严禁打着专家的旗号“穿白大褂”背书,用科研机构、行业协会的名义“撑场面”;严禁食品广告宣称疾病治疗功效,使用“包治百病”等误导性表述变着法子给消费者“洗脑”。
对广告内容虚假、误导消费者的,一律从严处罚;对广告经营者、发布者明知虚假还帮着“吆喝”“包装”的,一律从严查处。
三是严厉打击平台机构违法行为
平台不能当“甩手掌柜”,必须把好门、看好人。
督促平台经营者严格落实审核责任,严禁对入驻商家“来者不拒”、对信息发布“视而不见”。
重点查处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、资质审核把关不严、监测巡查形同虚设、投诉举报处置不及时等行为。
对平台放纵虚假宣传、对乱象“捂盖子”的,一律从严约谈、限期整改;造成严重后果的,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。
